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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教学通知

关于督促2009级博士研究生和2011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尽快答辩的通知

日期:2015-10-16   点击数:  

根据《suncitygroup太阳集团研究生毕业、结业、肄业、退学实施细则》(西交校研[2013]18号)相关规定,硕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4年,博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研究生达到在校学习时间的最长年限时,应以毕业、结业、肄业、退学等形式之一终止学籍。

我校2009级博士研究生和2011级硕士研究生在校时间将于2015年12月31日达到最长学习年限。请在校研究生合理安排论文等相关工作,务必于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答辩;若无法按期答辩,须在学习年限到期前(即2015年12月31日前)向所在学院提出结业、肄业申请,经学院和研究生院审核后,对满足结业或肄业条件的研究生予以结业或肄业。2011级硕士结业生可在结业后一年内再次申请学位论文答辩,2009级博士结业生可在结业后两年内再次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答辩通过后,经学校学位委员会审核同意,学校将收回结业证书,同时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对未在2015年12月31日前向所在学院提交结业、肄业申请的同学,学校将以“自动退学”予以处理。

补充说明:因各种原因保留入学资格的研究生按其实际入学日期为起点计算学习年限。

申请结业者请在研究生院网页——下载中心——下载并按要求填写《suncitygroup太阳集团研究生结业申请表》和《全日制研究生结业信息采集表》,2015年12月25日前交到学院教务办公室0403。

特此通知。

附相关文件:/Upload/file/20151016105023908.pdf

公共管理与政法学院教务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