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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资助】公共管理与政法学院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专项资助评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12-02   点击数:  

公共管理与政法学院各位同学: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有关资助内地高校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学校现启动2020-2021学年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专项资助评选工作,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将学院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生源地为新疆的全日制在籍在校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及预科生(不包括延长学年学生及有关企、事业单位的委培生或定生)。  

二、评定办法

《suncitygroup太阳集团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专项资助评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评审管理办法》,见附件1)。

三、具体时间安排

1.学生申请2020年12月2日-2020年12月5日)

学生登录扬华素质网后台“学生资助”“奖助学金评选”版块,按照《评审管理办法》的评选要求,如实、认真填写申请信息,并在申请页面最下方“打包附件”处上传2019-2020学年学习成绩记录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图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请提交。同时填写附件2并发送至邮箱820603792@qq.com。

2.学院评审2020年12月6日-2020年12月7日)

请各学院严格按照《评审管理办法》的要求,对申请学生资料进行审核,根据申请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学习成绩和在校表现确定推荐人选。

3.公示及提交学校审核2020年12月8日-2020年12月11日)

将拟推荐人选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拟推荐人选通过奖助学金评选系统提交给党委学生工作部。

4.学校审批阶段时间及工作安排(2020年12月12日-2020年12月18日)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学院上报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复核、整理后,组织评审会进行评审,确定拟获助人选获评等级及资助金额,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尽快进行专项资助金发放工作。

四、注意事项

1.评审管理办法已更新,评选条件相比上半年有变化,学生困难认定结果参考2020-2021学年,学生成绩参考2019-2020学年整个学年;

2.不及格科目是指未获得学分科目,即正考补考均不及格科目;

3.本科新生可以申请,本科新生及预科生主要参考2020-2021学年困难认定结果;

4.按照相关财务要求,专项资助金将发放到获助学生本人名下的银行卡中,请相关学生尽快登录学校计财处网站、核实银行卡信息(https://cwc.swjtu.edu.cn/info/1052/2242.htm);

工作联系人:唐明 028-87601925 九里校区01215办公室